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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卖房给父母可以报低价吗
如果是为了躲避债权债务关系的,不可以。如果不是为了躲避债权债务关系,该房屋也不是国有资产的,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,当然是可以的。民法允许赠与房产,当然也允许在不侵犯其他人、集体、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以低价转让财产。
法律主观: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最低,约为报税价的6%(公证费3%,过户税费3%),但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,单一项 个人所得税 就要交报税价的20%。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。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,即直接转让房产给儿子。
父亲卖给儿子房子能低价。因为房管局在房子的实际交易价格上是没有硬性规定,想以过低的交易价格来缴税是万万不可能的。但是在网签的时候,一定要填一个合理的价格,因为网签价才是房管局核税的依据。
首先、可以肯定的是房子以一元的价格卖给子女在法律上是行得通的。 房屋买卖本身就是一种市场自由的行为,具体以什么样的价格成交,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那么双方就可以自行约定。
父亲辞职带厌学儿子开房车游全国,行万里路真的能让孩子主动读万卷书...
十四岁厌学儿子被爸爸辞职带着环游中国,旅游可以开阔人的视野,可以增加人的阅历。旅游是一种生活放松的方式,可以增加亲人们之间的关系。
我看唯一能确定就是父亲是真的做了自己想做的事,而厌学的儿子也真的可以暂时摆脱不想面对的学业。至于结果吗?不过是人家父子有能力进行这场奢华的尝试罢了。
让孩子自己思考,放弃学业是否可行。刷到一条新闻,一个14岁的少年不想读书,其父亲为了让孩子明白读书的意义,放下手头上的事情,开着房车带着儿子周游全国。
于是他就驾驶着一辆房车带着他的儿子,不管是吃喝都在房车里面进行,先后经过了山海关,济南,洛阳,西安等许多的地方。
一位父亲为了厌学的孩子辞职了,他带着14岁的儿子,从12月3号出发,游走中国,到现在已经26天。他说要把路途当课堂,让孩子寻找人生价值。虽然有很多亲朋好友都质疑他的做法,但是,我觉得他的做法真的值得称赞。
儿子擅自卖房的法律效力
有效。儿子私自卖母亲的房子经授权所签协议有效,儿子未经授权但经母亲追认或者儿子订立合同后取得房屋处分权的,所签协议同样认定为有效。未经授权、未经追认的合同对母亲不发生法律效力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儿子承担。
父母可以拒绝追认儿子的无权代理行为,房屋买卖合同对父母不发生效力。综上,除非构成善意取得,否则房屋所有权未变更,房屋仍由父母所有。
可以报案。公安机关会通知房管局,将涉及该房产的交易过户等行为冻结,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如果儿子是以谎言的形式欺骗父母偷偷将房屋给卖了,且事后父母对此行为不予追认,那么,儿子的行为就属于无权代理。
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产,属于儿子的财产,可以自行出售。如果父亲有证据证明房产是借用儿子的名义购买,房产的产权属于父亲,则父亲需要提起诉讼,明确产权归属。
因此,只要儿子卖房的意思是真实的,并且依法进行了登记过户,房产买卖就合法。
父亲占1%,儿子占99%,儿子想卖房,父亲不同意怎么办?
可以卖掉房子,共有权人简单来说就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,房产证上的人即为共有权人。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。一般地,要区分是共同共有,还是按份共有。
身份证》《户口簿》《婚姻证明》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《房屋产权赠与合同》公证,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,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。具体费用可以去当地房产登记部门查询。
如果父亲去世,他名下的房产需要按照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。具体来说,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父亲的遗嘱情况,确定遗产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比例。
引言: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,那么就只能够将儿子49%的份额通过买卖、赠予的方式给父亲。如果要使用这样的解决办法,那么必须要满足一个大前提。这个前提最好能够同时满足两个条件。第一个条件是儿子必须成年。